近年来,诸多“制造”的产品(如各类服装(成衣)、鞋、袜、帽、布匹、陶瓷制品、轴承、家具、化工等)在欧盟、美国、墨西哥、土耳其、埃及、南非及中南美洲,大多已遭“反倾销”、“特保”、“设限”。我司通过与国外进出厂商配合,为客户提供第三国转口贸易服务,出示全套产地单证等,降低客户的出口成本,避开“反倾销”关税,提高利润空间。 这种中转方式就是从发运的出口货物,不直接到目的港,而是绕道某中转港,在中转港口完成换柜,配套全套的其他的原产地证书以及出口文件,为目的港客户提供清关文件,使制造的产品顺利地避开那些针对我国产品的高额反倾销税。 一、目前可出具第三国原产地证的产品种类: 各类服装(成衣)、鞋、袜、帽、布匹、塑料袋、瓷砖、陶瓷制品、电视机、灯具(不包括灯泡)、自行车及配件、钼丝、紧固件、蘑菇罐头、铝型材、轮胎等。 上述产品由出口,在马来西亚巴生港中转(做马来文件),目的港为美国、欧盟27国、中南美及南非,埃及,土耳其,克罗地亚,墨西哥,台湾等和地区。 二、转口港:马来西亚巴生港 转口货物需要在巴生由我们马来分公司进行中转换柜。 三、出口文件出具国:马来西亚 由我们配合的工厂出具form a或c/o、packing list、invoice等全套文件。 四、用途: 上述诸多“制造”的产品在欧盟、美国、中南美洲等,大多已遭“反倾销”、“特保”、“设限”。出具第三国出口文件可便于进口商在本国清关、规避“反倾销”关税。其中做马来国外客人的duty有优惠。 五、前提: 国内出口商必须与国外进口商达成默契,第三国出口文件可以作为出口商的押汇凭证,即国外进口商接受第三国出口文件作为付款条件,同时以第三国出口文件作为其清关文件,可以降低关税。 六、产品包装要求: 不能有“制造”的标识,不能为“仿牌货”。外包装视地区不同,要求不同。 纯中性包装在欧洲大多数可以,出口土耳其、北美、南美等则不可,须注明“马来制造”。国内清关由货代配合代理报关公司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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