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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不同对食品进出口都有一系列的标准和规定,以确保食品的质量与安全。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食品进出口标准:
1. 美国: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负责制定和执行食品进口标准。食品必须符合FDA的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残留物质、微生物污染等方面的要求。
2. 欧盟:欧盟的食品标准由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负责制定和监管。食品进口到欧盟必须符合欧盟的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包括有关食品质量、添加剂使用、农药残留、基因改造等方面的要求。
3.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质检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管的食品进口标准。食品进口到必须符合的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包括有关食品质量、添加剂使用、农药残留等方面的要求。
4. 日本:日本的食品进口标准由日本厚生劳动省负责监管。食品进口到日本必须符合日本的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包括有关食品质量、添加剂使用、农药残留等方面的要求。
总的来说,各国的食品进出口标准都是为了保障食品的质量与安全,确保消费者能够食用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因此,企业在进行食品进出口业务时,需要了解并遵守目标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GB 4806.12-2022《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是我国新制定的食品接触用竹木制品的食品安全标准,本标准所指的竹木制品是指以竹、木或软木为原料制成的材料及制品,包括软木塞和植物纤维板制品等。标准主要内容为:
(1)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色泽正常、无毛刺、虫蛀、异臭、霉斑或其他污物。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不应有沉淀、异臭、异常着色等感官性能的劣变。其中虫蛀不适用于软木塞。
(2)迁移物指标:
总迁移量≤10mg/dm2;甲醛≤15mg/kg;(水)≤10mg/kg;
五酚及其盐类(以五酚计)≤0.15μg/kg。
五酚()能阻止真菌的生长和细菌对竹木纤维的腐蚀,因此,曾作为抑霉剂被用于竹木制品处理。我国此前的风险监测中,也在竹木制品中检出五酚。
(3)残留物指标:
噻菌灵≤1.2mg/kg;邻≤4.8mg/kg;抑霉唑≤0.4mg/kg;联苯≤0.6mg/kg。
这些残留物为竹木制品常用的杀虫剂,在产品使用过程中,残留的杀虫剂可能会迁移到食品当中,从而影响食品安全和危害消费者健康。
(4)其他要求:
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应符合GB 9685及相关公告对油、蜡及其他添加剂的特定迁移(SML)、特定迁移总量[SML(T)]和残留量(QM)等理化指标的规定。预期与食品直接接触,且不经过消毒或清洗直接使用的竹木材料及制品的微生物应符合GB 14934的规定,与食用、烹饪或者加工前需经去皮、去壳或清洗的食品接触的竹木材料及制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