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请人:
为提高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推荐工作质效,根据国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工作的新要求,结合《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2017)(国知识产权局令第76号),作出如下提示:
目前系统中已提交未推荐的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证明文件需按《全体申请人共同声明及相关证明》文件模板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优先审查请求近期将作退回处理。申请人可通过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文件下载”或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微信公众号的“下载中心”下载模板(专利优先审查全体申请人声明及证明文件说明),进行相应的文件修改后重新上传优先审查材料。
国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苏州分理处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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