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临时申请
什么是临时申请
美国临时申请是申请人在美国用来抢占申请日的一种专利申请。譬如你有了一件发明,但是手头只整理了比较粗糙的资料,要准备一份完整的申请文件可能需要1个月甚至更久,但是你又想抢占申请日,这时,临时申请就是你好的选择。临时申请不需要准备完整的申请资料,不需要正式的权利要求(Claims)、誓言及声明(Oath or Declaration)或者其他在先技术资料,一个简单的说明书或者一份技术交底书都可以用来提交临时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临时申请是临时的,不会进入实审,终也不会获得授权成为专利。临时申请可以作为后续正式申请的优先权,但其有效期限是1年,在此期限内,该临时申请的申请人可以提交以此临时申请为在先申请的非临时申请。
这里的非临时申请(或称“正式申请”)是指美国发明申请(Utility Application)和PCT Application。
临时申请的特点
申请方式更简易、快速,费用低(截止2022年6月,临时申请的官费是大实体300美元,小实体150美金,微小实体75美金)
不一定要有权利要求,只需提供说明书(不必拘泥于正式的说明书格式,简单的技术交底书也可申请)、必要的附图及发明人信息;
美国专利商标局接受英文以外的说明书内容,但必须符合美国专利法35.U.S.C.112(a)及35.U.S.C.113的规定;
临时申请不会被予以实质审查,也不会被授予专利权,它仅可为在一年内提交正式申请抢占一个申请日;
临时申请不能要求其他申请为优先权;
根据巴黎公约,在他国(即美国之外的其他国)递交专利申请时,可以要求美国临时申请的优先权;
临时申请不适用于外观专利(Design Patent)。
什么时候考虑申请临时申请
如果企业有一项好的发明,想在美国申请专利,但是由于准备一篇完备的专利申请文本需要较长的时间,又考虑到优先权问题,想抢占一个申请日,那可以考虑递交美国临时申请。
不过对于中申请人,做临时申请时,还要注意保密审查问题。如果发明是在中产生的,可以整理个基础的中申请的文件,递交到专利局同时提出保密审查请求,获得保密审查的许可。而这件中申请可以通过不缴费的方式自动撤回。
我国专利申请可以要求美国临时申请的优先权吗?
可以。当申请人在我国递交专利申请时,可以在递交的表格中要求美国临时申请的优先权。但这里需要关注一个问题,即临时申请与在后的(我国)正式申请必须有至少一位共同发明人。因此,在递交中申请时,要注意所列的发明人至少要有一个与临时申请保持一致,免得在授权后竞争者以此问题来无效中专利。
我国申请中如何巧用“临时申请策略”
我国申请中目前是没有“临时申请”的。通常情况下,当一项发明已经有了技术点,但是还没有研究的很透彻时,为抢占申请日,申请人可以模仿美国临时申请的操作。即,先基于现有资料,尽快整理出一件中申请的资料,递交一件中专利申请,在12个月内补充完整的技术方案,以首申请的专利申请为“国内优先权”,申请一个正式的中专利申请或申请一个PCT。
具体方法
一步
申请人直接向我国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文件(记为在先申请A)
可以尽可能简化申请的内容,以实现尽早递交。权要可以写少数几项,例如仅写1项或2项,而权利要求1仅写发明点的技术方案。这样就不必在申请文件的撰写上耗费大量时间。
申请人可以选择不缴纳申请费,案件则会自动视为撤回,但仍可以作为后续申请的优先权。如果担心会被当成“非正常”申请,也可以选择缴纳申请费,正常的发明费用为900元,如果满足费减条件,则可以减免85%,即缴费135元。后续采取撤回的方式,但是这个国内优先权建议不提提前公开也不提实质审查。
二步
方式一 要求该在先申请A为优先权,申请正式的专利
在先申请由于递交仓促,可能布局不合理,申请人可以在在先申请递交12个月内,提出新申请,要求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并对权利要求进行重新的布局。原则上,只要在先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有记载的内容,都可以在在后申请的权利要求中进行重新的布局。
此外,如果在先申请中,技术方案记载的很详细清楚,但是撰写上有很多形式问题,比如语言逻辑性错误、技术术语不统一、实施例布局不合理等等问题,也可以通过在正式申请中进行调整和修改。
方式二:要求该在先申请A为优先权,申请PCT(后续该PCT可以再进入国)
在美国临时申请的介绍中,我们提到,基于临时申请递交正式申请,既可以递交美国申请,也可以递交PCT申请。类似的,在中,基于在先申请A,申请人也可以选择递交PCT申请。在PCT落地期限内,申请人可以再将此PCT落地我国。
需要注意的是:
1)由于要求在先申请A优先权的是PCT,因此,在先申请A在我国不会被视为自动撤回。
2)当PCT进入中阶段时,在先申请A与PCT的申请日相同,因此在先申请A不会作为现有技术来评价在后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3)在先申请A的权利要求书与PCT的权利要求书可能存在相同保护范围的技术方案,例如,在先申请A的独立权利要求可能与PCT的某一项从属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相同,如果中专利局对在先申请A和该PCT落地中的申请均授权,将出现同一技术方案重复授权的问题。因此,为了避免重复授权,申请人在撰写在先申请A的权利要求书时,需要考虑后续重复授权的问题。另外,为了使PCT能够要求到在先申请A的申请日,应尽量将技术方案全面记载在在先申请A的申请文件中,避免PCT的部分方案要求不到在先申请A的优先权。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错误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