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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鸣县华鸿塑料综合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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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边防护措施

发布者: 武鸣县华鸿塑料综合厂|发布时间:2014-11-25
  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设施,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通道口防护;预留洞口防护;楼梯边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高空作业防护)需满足招标文件及业主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1)搭设临时防护栏杆,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卸料平台,防护栏杆应高于1.5m,并加挂安全立网。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2)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焊牢。

  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

  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满挂安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3)防护位置:

  建筑物楼层临边的四周,无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一道防护栏杆并立挂安封闭。

  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楼梯边,用钢管防护。

  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应采用φ48×3.5mm的管材,以扣件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