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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省传统龙狮、麒麟锦标赛规程

发布者: 佛山市南粤一美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4-12-01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
二、承办单位:中山市小榄镇人民
三、协办单位:广州市武术馆
四、竞赛时间、地点:
报到:7月24日
比赛:7月27—28日、离会7月29日
比赛地点:中山小榄镇体育馆
五、参赛单位:
各市、县、体校、社区、乡镇、协会、学校、武校、幼儿园等单位组队参赛,参赛队伍不限。
六、参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不限制报项目。
(二)比赛现场可以增报项目。
(三)比赛出场顺序按秩序册。
(四)报名表必须盖参赛单位公章。
(五)参赛服装、比赛器材、队旗、播放音乐器材等自备。
(六)在指定挂网时间内,如需要更改,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挂网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
(七)如发生伤病和其他原因需要更换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在联席会议后向编排组申报,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规定办理。
(八)比赛中如发现参赛代表队或运动员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行为者,组委会有权要求其出示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检查,经查属实,即取消比赛成绩。
(九)必须遵守大会的各项规定及运动员守则、教练员守则,不得干扰裁判组工作;如出现对裁判不尊重或不文明行为以及捣乱、罢赛等恶劣行为者,即取消该代表队或运动员比赛资格及所获得全部成绩,并收回奖杯和证书,同时给予通报批评。
(十)必须爱护比赛场馆内外的公共财物、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十一)参赛人员比赛期间必须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在比赛期间发生伤病及意外事故者,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十二)参赛人员每人必须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附后),并在联席会议交赛事组委会。如不按要求签暑者,一切后果自负。
七、参赛人数规定:
(一)舞龙队伍人数不得超过16人,包括领队、教练、运动员和替换队员兼鼓乐手,出场人数不得超过14人。
(二)南狮队伍人数不得超过10人,包括领队、教练、运动员和鼓乐手,出场人数不得超过8人。
(三)北狮队伍人数不得超过12人,包括领队、教练、运动员和鼓乐手,出场人数不得超过10人。
(四)麒麟队伍人数不得超过10人,包括领队、教练、运动员和鼓乐手,出场人数不得超过8人。
(五)群赛项目报名表应参照大会报名表可自制(必须电脑填写,手写无效)。
八、竞赛组别:
(一)成年组:1953年—1982年(60岁—31岁)
(二)青年组:1983年—1994年(30岁—19岁)
(三)高中组:1995年—1997年(18岁—16岁)
(四)初中组:1998年—2000年(15岁—13岁)
(五)小学组:2001年—2006年(12岁—7岁)
(六)幼儿组:年龄6岁以下(即2007年以后出生)
注:请根据队员实际年龄和就读年级报参赛组别
九、竞赛项目:
(一)男、女子组传统舞龙(单龙比赛)
(二)男、女子组传统南狮(单狮比赛)
(三)男、女子组传统北狮(双狮比赛)
(四)男、女子组传统麒麟(单或双比赛)
(五)群赛项目(三头以上、含三头)
十、竞赛办法和要求
(一)竞赛规则:
1、传统舞龙、北狮比赛参照龙狮总会审定《2002年舞龙舞狮竞赛规则》的办法执行。
2、传统南狮比赛参照2003年龙狮运动协会、广东省龙狮运动协会编制的《传统南狮竞赛规则(试行)》的办法执行。
(二)要求:
1、比赛前30分钟检录,裁判长呼号3声不到作弃权处理,不得补赛。
2、参赛项目不设进退场仪式,裁判长鸣哨时比赛队伍必须行抱拳礼随即比赛开始。
十一、套路规定时间
(一)成年组、青年组、高中组:所有项目均为7分钟以内完成。
(二)初中组:所有项目均为6分钟以内完成。
(三)小学组:所有项目均为5分钟以内完成。
(四)幼儿组:所有项目均为3分钟以内完成。
十二、比赛扣分规定
(一)幼儿组比赛时可以用音乐伴奏,不得有歌词,有歌词扣1分。
(二)幼儿组比赛时允许派名人员现场指挥,但不能替代鼓乐手,凡出现人员替代鼓乐手扣2分。
(三)舞龙项目可用音乐伴奏,不得有歌词,有歌词扣1分。
(四)南狮、北狮、麒麟必须用鼓乐伴奏,鼓乐手必须站在地面上操作,不得播放音乐,违反规定扣1分。
(五)传统南狮(台凳青套路)道具摆设高度不得超出2米,长度不得超出14米。超出规定扣1分。
(六)各参赛组别,不得跨组参赛,不得男、女混合组队参赛(幼儿组除外),凡出现每人次扣1分,累计扣分。
(七)参赛人数以上场人数为准,超出规定人数每人次扣1分,累计扣分。
(八)比赛中,与该代表队有关人员进入到比赛场内拍摄,不听劝阻,影响裁判组工作,扣该队比赛成绩2分。
(九)以上扣分条例,由裁判长执行。
(十)南狮套路必须设青和采青,违反规定由裁判员按规则规定扣1分。
十三、报名、报到
(一)报名时间:5月13日—6月14日截止。
(二)报到时间、地点:7月24日当天下午3:30分在中山市小榄镇体育局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联席会议。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新华中路体育馆。
(三)报名表:在广东省社会体育网下载,必须用电脑填写,手写无效。打印盖章后,在上述报名时间内,把报名表和报名费交或寄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未缴纳报名费的队伍不做编排,弃权队伍报名费不退,报名费可在当地邮局寄出,并在邮单上注明队名和手机号码,以便查找
地址:广州市较场西路16号    邮编:510056   
联系人:李碧云,联系电话:020-83844810,
传真:020-83820274
(四)报名表一份传真,另一份电子版发送到以下邮箱139023036@qq.com编排组,同时必须填写清楚教练员本人的联系手机号码和地址,不得填写座机号,以免耽误联络和短信通知(限移动电话)。
(五)超出规定报名时间,如需报名,必须按比赛现场增报。
(六)请关注“广东省社会体育网”消息和教练员的手机信息(限移动电话)。
十四、经费
(一)报名费:
1、等奖赛的报名费按每队每项目400元(以参赛项目数计算)。
2、比赛现场可以增报等奖比赛项目,报名费500元。
(二)更改费用:
1、参赛队伍一经报名后,不作退款。凡需要更改项目、套路名称或运动员姓名必须缴纳每处100元手续费。
2、在指定网上公布时间内,如需要更改,按更改费用收取。
3、网上公布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如需更改必须在联席会议后在编排组办理,按更改费用收取。
(三)参赛经费:
各参赛代表队人员有关交通、食宿、器材、医疗等所有经费均自理。
十五、食宿联系:
各参赛队如需大会安排食宿,请在报名时与承办单位联系或在网上查询。
联系人:李平生      联系电话:0760—22110032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新华中路体育馆。      
十六、奖励办法:
各项目组别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颁发奖杯和证书。
1、成年组、青年组、高中组、初中组评分标准:一等奖为8.7分以上(含8.7分);二等奖为8.69分—8.1分;三等奖为8.09分以下。
2、小学组评分标准:一等奖为8.3分以上(含8.3分);二等奖为8.29分—8.0分;三等奖为7.99分以下。
3、幼儿组评分标准:一等奖为8.0分以上(含8.0分);二等奖为7.99分—7.5分;三等奖为7.49分以下。
十七、领奖事项:
(一)必须由各队领队或教练员领取。
(二)比赛结束后请于3个月内领取证书、奖杯,逾期不领取,证书、奖杯作废,不予补发。
十八、裁判组:
裁判员由省社体中心指派,不足部分由赛区选派。
十九、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自愿参赛责任书
(本参赛责任书为报名表不可分割部分)
    一、本队(人)自愿报名参加广东省传统龙狮、麒麟锦标赛并签署本责任书。
二、本队(人)愿意遵守组委会的所有规则规定及采取的措
施;
三、本队(人)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己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已为参赛做好充分准备;
四、本队(人)充分了解本次比赛可能出现的风险,且已准备必要的防范措施,对自己安全负责的态度参赛。
五、本队(人)愿意承担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且同意组委会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
5、本队(人)同意接受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队(人)负担 ;
6、本队(人)承诺以自己的名义参赛,决不冒名顶替;
7、本队(人)或法定监护人(代理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赛单位(盖章):
                           领队签名::
                           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