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食品进口报关|代理|流程|清关
博裕博隽进口报关供应链立足于广州,业务已拓展至香港及各地,主要服务范围包括深圳、广州、东莞、香港等地的拖车运输,进口海运专线,货运运输,内陆联运,快递,海运,空运,进出口报关代理,物流仓储,散货、整柜海上运输、冷藏运输等服务。在食品进口报关上拥有丰富的操作经验,力求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到底,让客户进口安心。
博裕&博隽推荐食品进口报关港口:珠三角---东莞虎门港、广州黄埔港;---上海洋山港。
博裕&博隽进口报关行提供一站式进口报关清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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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食品相关进口知识
进口报关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我国海关法的规定,进口报关期限为从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超过这个期限报关,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进口报关滞报金是如何征收的?
进境货物滞报金的起收日期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第15天,而邮运进境的货物滞报金为收件人接到邮局通知之日起的第15天。此外,转遥运输进境货物滞报金起收回期有两个:一是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天,二是货物运扭才旨运地之日起第15天。日征金额为进口货物到岸价格的0.5%,起征点为人民币10元,不足者不征。
具体规定:进口报关货物的到岸价格是由海关审定的正常的到岸价格,它是以外币计价的。海关按应征收滞报金之日外汇牌价的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滞报金是由于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超过法定期限向海关报关而产生的一种费用,不是罚款,海关出据的滞报金收据也不是罚款通知书。
海关规定报关期限和征收滞报金是为了运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促使进口货物及时报关,加速口岸运输,使进口货物早日投入生产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