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社会保险代理服务:社会保险代理,社会保险挂靠,生育保险报帐,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接续等
重庆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代理住房公积金相关服务、代理社会保险服务
重庆住房公积金代理服务:代理住房公积金补缴、代缴、汇缴、开户、转移、帐户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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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8908368200 聂老师
住房公积金概念:
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公积金代理服务对象:
重庆本地中小企业、个人、个体工商户;外地驻渝分支机构;重庆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
电话咨询:18908368200 聂女士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存贷余额倍数由15倍调整至25倍,贷款金额40万元,贷款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不足的,可以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补缴,补缴手续或帐户合并手续均由个人所在企业自行办理。
劳动保障公积金代理业务范围:
1、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手续;
2、住房公积金补缴、汇交手续;
3、住房公积金帐户合并手续;
4、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转移手续;
5、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封存手续;
6、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支取手续;
7、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余额不足补缴;
8、外省市驻渝分支机构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
9、重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调入。
劳动保障社保代理服务内容
1、代理社会保险开户手续;
2、代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五项保险的建账、缴费;
3、代理社会保险的补缴;
4、代理参保人员增减和变更事务;
5、代理参保人员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6、代理参保人员工伤保险的申报;
7、代理参保人员的医疗费报销手续;
8、代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
9、代理缴费基数的采集、核定;
10、代理住房公积金的开户手续;
11、代理住房公积金补交、汇交手续;
12、代理个人档案转存;
13、个人特病手续办理
13、和地方社保政策法规咨询。
14、住房公积金代缴补缴
15、更多服务内容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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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住房公积金补缴办理条件:
单位在发生下列情形时,应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补缴:
①新参加工作职工或调入职工未及时缴存公积金的
②单位少缴、漏缴、欠缴职工公积金的
③因月缴存基数或月缴存比例上调需补缴公积金的
④其它情况需要补缴的
受理地点
主城区: 工、农、建、交、中行公积金经办网点
原双桥区:工商银行双桥区支行
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办结时限:(单位补缴资金到账之日算起)
办理程序:
①单位持填写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将 " 汇 " 字划去)一式两联、《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联,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补缴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工资变动引起的补缴等证明材料),到银行经办网点(分中心)办理,同时将补缴款项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对职工个人一次性补缴金额超过 1 万元(含 1 万元)的,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审核通过后办理(从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的职工除外)。
②经办银行网点(分中心)在办理补缴分配手续后,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加盖业务章,各返还一联给单位留存。
重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
办理条件: 职工由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继续缴存的。
受理地点:
主城区: 工、农、建、交、中行公积金经办网点
原双桥区:工商银行双桥区支行
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办理程序:
①单位持填写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一联,到银行经办网点(分中心)为职工办理新增开户手续。(办结时限:当日)
②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转入人员身份证或由职工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向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出具加盖业务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办结时限:当日)
③职工持《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向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汇(划)款,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凭《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中提供的本市住房公积金专户账号进行汇(划)款。
④汇(划)款到达住房公积金专户后,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款项划入转移职工所在单位暂存款账户,并通知单位资金收妥。
⑤单位持填写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划去 " 汇 " 字)一式两联、《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联到银行网点,单位补缴情况说明,到银行经办网点(分中心)办理补缴手续。银行经办网点(分中心)将款项分配记账到职工个人账户,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加盖业务章后,返还一联交单位核对留存。
重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调入
办理条件: 职工由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户调入新单位账户下继续缴存的
受理地点
主城区: 工、农、建、交、中行公积金经办网点
原双桥区:工商银行双桥区支行
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办理程序:
①单位持填写并加盖印章的《重庆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各一式两联、职工由原单位调出时留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调出凭证》一联,到银行经办网点(分中心)办理。
②银行经办网点(分中心)在办理调入手续后,打印《住房公积金调入凭证》两联、《住房公积金个人调入凭证》一联。将《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重庆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住房公积金调入凭证》、《住房公积金个人调入凭证》各一联加盖业务章后返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