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落叶松、樟子松、杨木、杂木、胶合板
800mm-2000mmmm
四面进叉
单面
1500kg
3000kg
周转、仓储,物流周转,外贸企业、出口
1100*1100
1300x1100x150
1100*1100*140
1100mm*1100mm
济南木托盘厂家
简介
木托盘是以天然木材为原料制造的托盘;是现在使用广的托盘。托盘是用于集装、堆放、搬运和运输的放置作为单元负荷的货物和制品的水平平台装置;一般用木材、金属、纤维板制作,便于装卸、搬运单元物资和小数量的物资。托盘的种类主要有木质的,塑料的,金属等材料。木质是现在使用广的,因为其价格便宜、结实。
1.1 木托盘材质
杨木类: 属阔叶树,材质疏松而软,耐用性差,适于制造承重要求不高的托盘。价格较低。
松木类: 属针叶树种,种类较多,适用性广。落叶松(黄花松)纹理粗实、木制硬、价格适中,是制造托盘常用材种之一。白松和红松纹理细致,色白,外观美丽,多用于制造精细包装物,价格较高。
硬杂木类: 属阔叶树种,木质硬度大。用于托盘制作的锯材以榆木、桦木、槐木、柳木等为常见。其纹理致密,木质硬而沉,承重性好。但少有大型材,价格适中。
主要参数:长/ 宽/ 高/ 长宽高误差/对角线误差/ 额定载荷 / 堆码层数/挠曲度/ 表面防滑系数
优点:度高、不易变形,用高强度螺钉加固,不会起钉,牢固性好。
1.2 木托盘种类
平托盘
平托盘几乎是托盘的代名词,只要一提托盘,一般都是指平托盘而言,因为平托盘使用范围广,数量,通用性。平托盘又可细分为三种类型。
①根据结构和使用方法分类。有单面形、双面单用型、双面双用型和翼型等四种;
②根据叉车插入方式分类,有单向插入型、双向插入型、四向插入型等三种;
③根据材料分类。木制平托盘、钢制平托盘、塑料制平托盘、复合材料平托盘以及纸制托盘等五种。
据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托盘委员会(筹),2002年9月对300多家托盘生产企业、托盘使用及销售企业进行初步调查的结果,当时我国拥有的各种类型托盘总数约为1.2~1.6亿片,现在已远不止此数,每年产量递增2000万片左右。其中木制平托盘约占90%、塑料平托盘占8%、钢制托盘、合成材料托盘以及纸制托盘合计占2%。合成材料平托盘和塑料托盘上升比例较大。
柱式托盘
柱式托盘分为固定式和可卸式两种,其基本结构是托盘的4个角有钢制立柱,柱子上端可用横梁连结,形成框架型。柱式托盘的主要作用,一是利用立柱支撑重量物,往高叠放;二是可防止托盘上放置的货物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发生塌垛现象。
箱式托盘
箱式托盘是四面有侧板的托盘,有的箱体上有顶板,有的没有顶板。箱板有固定式、折叠式、可卸下式三种。四周栏板有板式、栅式和网式,因此,四周栏板为栅栏式的箱式托盘也称笼式托盘或仓库笼。箱式托盘防护能力强,可防止塌垛和货损;可装载异型不能稳定堆码的货物,应用范围广。
轮式托盘
轮式托盘与柱式托盘和箱式托盘相比,多了下部的小型轮子。因而,轮式托盘显示出能短距离移动、自行搬运或滚上滚下式的装卸等优势,用途广泛,适用性强。
2 熏蒸木托盘
熏蒸木托盘以原木为材料,进行干燥定型处理,减少水分,消除内应力,然后进行切割、刨光、断头、抽边、砂光等精整加工处理而形成型材板块,采用具有防脱功能的射钉(个别情况采用螺母结构)将型材板块装订成半成品托盘,后进行精整、防滑处理和封蜡处理。
,熏蒸木托盘是现在使用广的托盘。托盘是用于集装、堆放、搬运和运输的放置作为单元负荷的货物和制品的水平平台装置。一般用木材、金属、纤维板制作,便于装卸、搬运单元物资和小数量的物资。
在合作叉车做周转的过程中,应注重托盘的额外载荷。一般来说,熏蒸木托盘的额外动载不2吨。有时分,熏蒸木托盘在码垛运用中,操作工人会为了进步工作效率,将码垛好的货品直接由底部的托盘挑取,这样之前的动载加倍了。实践证明,超载是下降托盘运用寿数的直接元凶巨恶。熏蒸木托盘在合作货架运用的时分,应注重托盘的额外货架载,禁止超载运用。尤其是在合作贯通式立体货架运用时,对托盘的跨度需求较高。必要时,需求依据运用情形,在托盘的底部添加钢管,来添加托盘的货架载。
3 木托盘设计方案
方案一: 依据条板的固定尺寸和液压车升降高度,托盘的尺寸可以设计为1800×420×120 (单位mm)
优 点: 占地面积相对小,倒运板材较灵活
缺 点: 堆放量少,要求托盘的个数太多,大板堆放不适用 方案二: 依据堆放量,托盘尺寸可以设计为1800×800×120
优 点: 可以堆两摞,相对平稳,也可堆放大板
缺 点: 占地面积相对大方案三: 依据非标产品尺寸不固定和液压车的相关数据比对,托盘尺寸可以设计为:1200×1000×120
优 点: 通用性好
缺 点: 大板堆放不适用
4 木托盘仓库管理规则
4.1 条 目的
为使本公司成品的缴库、保管、交运、销货退回及滞存品处理等事务流程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准则。
4.2 第二条 范围
有关成品仓储管理作业包括库位规划、收发货作业及仓储管理等事务,依本准则的规定办理。
5 库位规划
5.1 第三条 库位规划与配置
(一)物料管理科应依成品缴出库情况、包装、方式等规划所需库位及其面积,以库位空间有效利用。
(二)库位配置原则应依下列规定:
1.配合仓库内设备(例如油压车、手推车、消防设施、通风设备、电源等)及所使用的储运工具规划运输通道。
2.依销售类别、产品类别分区存放,同类产品中计划产品与订制产品应分区存放,以利管理。
3.收发频繁的成品应配置于进出便捷的库位。
4.将各项成品依品名、规格、批号划定库位,标明于“库位配置图”上,并随时显示库存动态。
5.2 第四条 成品堆放
物料管理科应会同质量管理科的质量管理人员,依成品包装形态及质量要求设定成品堆放方式及堆积层数,以避免成品受挤压而影响质量。
5.3 第五条 库位标示
(一)库位编号依下列原则办理,并于适当位置作明显标示:
1.层次类别,依A、B、C顺序由下而上逐层编订,没有时填“○“。
2.库位流水编号。
3.通道类别,依A、B、C顺序编订。
4.仓库类别,依A、B、C顺序编订。
(二)计划产品应于每一库位设置标示牌,标示其品名规格及单位包装量。
(三)物料管理科依库位配置情况绘制“库位标示图”悬挂于仓库明显处。
5.4 第六条 库位管理
(一)物料管理科收发料经办人员应掌握各库位,各产品规格的进出动态,并依先出原则指定收货及发货单位。
(二)计划产品每种规格原则上应配置两个以上小库位,以备轮流交替使用,以达先出的要求。
6 收货管理
6.1 条 成品缴库方式
(一)缴库部门开立“进仓明细表”一式二联,连同缴库品送至物料管理科经收货人员签收并存放于指定库位后,联送回缴库部门存查,第二联由收货人员持回凭以核对“成品缴库单”。
(二)缴库部门按当日的“进仓明细表”汇总开立“成品缴库单”,送物料管理科核对签认后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送物料管理科据以转记“成品库存日(月)表”,第三联送回缴库部门。
6.2 第二条 收货注意事项
物料管理科应就缴库内容与成品缴库单的内容确实核对,如发现缴库原因代号、品名、规格、产品缴号数量、包装或唛头等不符时,应即时通知缴库部门更正。
7 发货管理
7.1 条 交运期限控制
(一)凡遇下列情况之一者,物料管理应于一日前办妥“成品交运单”,并于一日内交运:
1.计划产品接获客户的“订货通知单”时的交货日期。
2.内销、合作外销订制品、依客户需要的日期。
(二)直接外销订制品缴库后,配合结关日期交运。
7.2 第二条 发货注意事项
(一)物料管理科接到“订货通知单”时,经办人员应依产品规格及订货通知单编号顺序列档,内容不明确应即时反映业务部门确认。
(二)因客户业务需要,收货人非订购客户或收货地点非其营业所在地的,依下列规定办理:
1.经销商的订货、交货地点非其营业所在地,其“订货通知单”应经业务部主管核签方可办理交运。
2.收货人非订购客户应有订购客户出具的收货指定通知始可办理交运。
(三)物料管理科接获“订制(货)通知单”才能发货,但有指定交运日期的,依其指定日期交运。
(四)订制品(计划品)在客户需要日期前缴库或“订货通知单”注明“不得提前交运”的,物料管理科若因库位问题需提前交运时,应先联络业务人员转知客户同意,且收到业务部门的出货通知后始得提前交运,若系紧急出货时,应由业务部主管通知物料管理科主管先予交运,再补办出货通知手续。
(五)未经办理缴库手续的成品不得交运,若需紧急交运时需于交运同时办理缴库手续。
(六)订制品交运前,物料管理科如接到业务部门的暂缓出货通知时,应立即暂缓交运,等收到业务部门的出货通知后再交运。紧急时可由业务部门主管先以电话通知物料管理科主管,但事后仍应立即补办手续。
(七)“成品交运单”填立后,须于“订货通知单”上填注日期、“成品交运单”编号及数量等以了解交运情况,若已交毕结案则依流水号顺序整理归档。
7.3 第三条 承运车辆调派与控制
(一)物料管理科应指定人员负责承运车辆与发货人员的调派。
(二)物料管理科应于每日下午4点以前备妥第二天应交运的“成品交运单”,并通知承运公司调派车辆。
(三)如承运车辆可能于营业时间外抵达客户交货地址者,成品交运前,物料管理科应将预定抵达时间通知业务部门转告客户准备收货。
7.4 第四条 内销及直接外销的成品交运
7.5 第五条 客户自运
(一)客户需要自运时,物料管理科应先联络业务部门确认。
(二)成品装载后,承运人于“成品交运单”上签认,依第十二条规定办理。
7.6 第六条 直接外销的成品交运
(一)物料管理科应于结关前将成品运抵指定的码头或货柜场以减少额外费用(如特验费、监视费等)。
(二)成品交运时,物料管理科应依“外销订货通知单”开立“成品交运单”一式六联,第四、五联,交由承运商送码头或货柜场的报关行签收后,第四联免送客户,依存于物料管理科,第五联经报关行签收后由承运人持回,据此申请费用。
(三)外销发票正联送业务部门收存,存根联与开剩的发票则于下个月二日前汇总送会计部门。
(四)成品需于厂内装柜时应依下列规定输:
1.物料管理科应于接到业务部门通知后,即联络货柜入厂装运。
2.装柜时应依客户要求的装柜方式作业,装毕后货柜应以封条加封。
7.7 第七条 成品交运单的更正
“成品交运单”因交运内容更改或填单错误需更正时,依下列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