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除雾器应以单个组件进行安装。单个组件不需超过两人即可进行搬运和维修,而且组件应能通过吸收塔体除雾器段的人孔门。在静负荷上还应设计小300Kg/m2的活负荷。
3.2.8在下平板底面,除雾器的小瞬时冲洗率为_0.94 m3/h/m2,上平板底面与下平板底面为_0.07 _m3/h/m2。冲洗喷嘴具有全锥形喷射型式,喷射角不大于120度。
3.2.9供方的除雾器设计中,在支撑边缘与吸收塔壁或除雾器的任何部分之间都没有烟气“逸漏”。
3.2. 10供方应根据静、动载荷提供支撑梁的强度及刚度设计。
3.2.11使用FGD工艺水来冲洗除雾器,除雾器清洗水管由PP制作。
3.2.12平均表面速度的烟气在±25%分布不均匀的情况下,应满足除雾器的功能性能要求以及结构的完整性。
3.2.13 除支撑结构外,除雾器应覆盖整个吸收塔的横断面。
3.2.14 烟气从除雾器中出来时要垂直,没有角度。
3.2.15 吸收塔模块的设计应除雾器横截面的气流速度分布平均为±25%。供货商应提出平均夹带量(平均速度),并提供给定速度与预计的夹带量之间的曲线。
3.2.16 除雾器系统备有冲洗系统。冲洗系统包括外围和带可更换喷嘴的内在管道。
3.2.17 冲洗喷嘴采用任何时候均防粘结设计。相邻喷嘴交迭布置以冲洗堵塞的部位。喷水范围至少叠加130%(平均值)。
3.2.18喷嘴将与除雾器不同区域的单独冲洗水母管连接。自动开关阀(由需方提供)位于接近壳体外部的每根母管上,使每根母管能独立运行。所有的母管应与冲洗水供应管道连接。
3.2.19 除雾器采用单元设计,单元设计尺寸为:当它布满斑点或堵塞后,不超过两个维修人员便可用手搬运。除雾器设备和附件的更换和维护将不需用特殊工具即可接近。支撑梁人行道有足够强度以便维护,至少能300Kg/m2的动增载荷。
3.2.20运行温度为在80℃时将允许长运行20分钟。
3.2.21 供方应提供冲洗顺序,平均冲洗水量,冲洗水量,冲洗时间,间隔时间,冲洗(或间隔)时间与烟气量的函数关系。
所有外露部分应有保护装置,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损坏,所有管道端头均应有封堵。
8.1.概述
供方在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需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
8.2.工厂检查
8.2.1供方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查和试验,提供的合同设备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8.2.2检查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出厂试验。
8.2.3工厂检查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8.4供方应除雾器从FGD系统运行之日起的使用寿命至少为5年。在此期间,对于老化和暴露在脱硫环境中引起的结构损坏应不降低除雾器的除雾性能,对于冲洗强度、频率和持续时间,该系统必须在设计条件下运行。
8.5在任何运行条件下,在除雾器后测得的液体夹带率,烟气中不得超过75mg/Nm3(干态)。
8.6在整个期期间,总的除雾器压力降不得增加20%以上。使用在线压力降仪表来测量该值。除雾器所有设备都包括在该压力降测量之中。在此期间,不用手工清洗除雾器。使用的清洗方式就是设计用来进行在线清洗的冲洗系统;该系统的冲洗强度、频率、持续时间都应在设计条件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