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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颗粒燃料的应用及推广

发布者: 煜科生物质能源|发布时间:2013-09-16
  生物质颗粒燃料是一种可再生的新能源,是利用木屑、树木枝桠材、玉米秸秆、稻秆稻壳等植物废弃物,经粉碎----混合----挤压----烘干等工艺,制成颗粒状燃料直接进行燃料燃烧。可间接替代煤、油、电、天然气等能源,经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监测其热值为4020大卡/千克,且具有燃烧时间长,能烧透,灰渣基本不含有碳,所以,固体未完全燃烧热损失(Q4)基本为零。而燃煤炉Q4都在7~15%。经省质检机构检测其全硫ST为0.02,而我们大量使用的煤ST为0.41,燃烧后的SO2排放量相差20.5倍。因此,生物质颗粒燃料除了可替代煤、油等燃料外,还能做到减少大气污染,使S02、C02有害气体,做到基本零排放。

  生物质颗粒燃料由于主要利用木材加工、林木修剪等废弃物和农业秸秆制作,原料来源广阔,我国资源丰富,又易于投资生产,比煤价低,热效率高,环保效益尤为可观,大力发展生物质颗粒燃料符合我国产业政策和我省发展节能减排的总体规划。同时废旧回收可增加农民收入、就业,为农村增加新燃料,改善农民生活质量。

  一、生物质颗粒能源发展概况

  目前,国内农业废弃物中部分秸秆在田间被直接焚烧及废弃,部分用于柴灶、堆肥及牲畜饲料,每年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不仅浪费了大量的能源,而且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给社会生活、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城镇中大量的饭店、楼堂场所,仍在使用油、散煤、型煤等能源,都没有使用生物质清洁能源,使营业成本提高,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据调查,目前美国、加拿大、德国、意大利、芬兰、日本、韩国、俄罗斯等国,以及国内的北京、沈阳、上海、广州、深圳、青岛等地,已将颗粒燃料作为清洁能源,在城镇、农村中得到了推广使用,并展现了显着的经济环保效果。

  前几年,我省就有少量企业投资探索生物质颗粒燃料的生产。截至目前,威海市对此加工项目重视程度较高,已采取了辅助支持措施(补贴30%设备采购款)。但全省至今无此类型的规模化集中生产加工企业。与生物质颗粒燃料相配套的燃气具、生物质能源锅炉等,也仅处于研发初级阶段。从某种程度上分析我省此类产业处于落后状态,应当引起的重视和扶持。

  二、推进生物质颗粒燃料的优势分析

  (一)市场需求

  为改善我国部分地区环境,减少大气污染,有些地方已明令市区内禁止烧用高硫煤,同时,根据我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部署,有些城市已开始拆除城区内非工业生产燃煤锅炉,为生物质颗粒燃料的推广使用提供了广泛的发展空间。同时,我省一些采用电、油、燃气、煤的供暖及供气的企业,由于各类燃料价格的上涨,迫切需要清洁、经济的替代燃料。在农村,可用燃气具燃烧秸秆颗粒,并可采用农民用秸秆换颗粒燃料的方式,减少农民的经济负担,同时又大大改善了农村环境和生活质量。可以预见,生物质颗粒燃料在我国广大地区将具有极大的市场需求。

  (二)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及社会效益显着

  据有关初步统计,规模为0.5万t/年的生物质燃料厂的年利润为100万元, 农民1亩地少产秸秆500公斤,可增加收入50元, 每燃烧1万t生物质燃料可替代燃煤0.8万t,减少SO2排放160t,烟尘排放80t,CO2排放1.44万t。同时,燃烧生物质燃料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堆放秸秆占地面积大、影响景观环境、存在火灾等不安全因素。

  按每年产生植物秸秆500多万t计算,可用于生产生物质颗粒燃料的少有300万t。按照全年包烧用煤是500万t,本项目得到推广应用后,可替代燃煤240万t(标煤),这可大大缓解煤炭供应紧张,企业燃煤成本增加的严重问题。同时对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全省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和循环经济的发展将产生显着的社会效益。

  另外,秸秆等生物质能原料本身含S(固体)量极低,不到煤的十分之一,是公认的清洁能源。生物质能锅炉SO2排放不到煤的十分之一与煤炭比是二十分之一。由于生物质在燃烧过程中排放出的CO2与其生长过程中光和作用中所吸收的一样多,所以从循环利用的角度看生物质燃烧对空气CO2的净排放为零。同时由于燃烧生物质减少了秸秆等自然腐烂所产生的CH4(甲烷),进一步减少了温室气体的排放,通常认为CH4气体的温室效应是CO2的21倍。在减排CO2成本上,将生物质能作为锅炉燃料燃烧也是符合经济规律的,它是目前经济可行的减排CO2手段之一。生物质颗粒燃料具有的燃烧过程,能将不完全燃烧热损失和化学未完全燃烧热损失降到,完了锅炉燃烧不充分产生的黑烟等对大气的污染问题。

  三、生物质颗粒燃料推广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生物质颗粒产品认识不足

  由于生物质颗粒燃料是一个新兴的清洁燃料行业,大多数人对生物质颗粒产品具有高能、环保、使用方便的特性认识不够,甚至许多用能单位根本就不知道有生物质颗粒产品,更谈不上认识和应用。

  (二)无相应的管理办法及技术规范

  在生物质颗粒燃料推进过程中,由于目前我省尚未出台生物质颗粒燃料及其锅炉的技术规范和严格的技术监督、强制标准,生产厂和使用单位又无任何优惠政策,所以这一新生能源产业当前发展相对缓慢。

  (三)相关的扶持政策尚未出台

  自省发改委能源与交通处咨询得知,对此类新能源十分重视,但当前符合的扶持政策,一是增值税减半,二是资源综合利用,共两块内容。目前,我省尚未制定有关扶持生物质能源发展的具体政策,造成生物质颗粒燃料的成本价格偏高。在现行能源价格条件下,生物质颗粒燃料缺乏市场竟争能力,投资回报率低挫伤了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而销售价格高又挫伤了消费者的积极性。

  另外,节能减排应该是公共财政支持的重要内容,因为,在市场条件下,以利润化为目标的企业不愿意在节能减排方面增加投入,需要的干预来弥补市场的不足。

  四、对策与方法

  (一)加强生物质颗粒燃料利用的宣传力度。

  发展生物质颗粒燃料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及环境效益。生物质颗粒燃料的推广和应用,不仅可以保护环境,缓和气候变化,还能促进农业产业链条的延长。由于我国劳动力成本相对低,发展生物质能源比发达更具竞争力,该项目的推广将为成千上万的人创造就业机会,生物质能源的有效利用,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子孙”的新型能源的利用技术,应该在做好示范工程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使生物质能源逐渐走入人们的生活。

  (二)制定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推进生物质颗粒燃料的产业化进程。

  制定我省生物质颗粒燃料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为生物质颗粒燃料及锅炉制定严格的技术标准,加强技术监督和市场管理,规范市场活动,为生物质技术的推广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在产业化方面,加强生物质利用技术的商品化工作,生产许可证制,质量监管制,鼓励建设大型生物质颗粒燃料物流中心和产业协会,生物质颗粒燃料的正常生产、使用和供应。

  (三)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

  由于生物质颗粒燃料是一个新兴的行业,目前尚未制定能源税、环境保护税等政策来促进生物质能源的发展,因此,我省应该结合在生物质颗粒燃料推广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如税收减免政策,生物质颗粒燃料的加工用电按民用电价收取政策、提供相应资金补贴政策等,从而降低其生产成本,推进生物质颗粒燃料使用的健康发展

  (四)立即建立应用示范点

  对生物质能的概念,不能理解为仅仅指沼气一种,生物质颗粒燃料也是生物质能的一种,也应拨下建立示范工程的专款,建立真正适和于农村,农民能真正得到实惠的项目。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厂宜在村里建厂,解决秸秆就地取材,运输费用低还可置换燃料的问题。燃气具一家一户使用,烧水做饭取暖,清洁卫生,使用方便,不用铺设管道,比建造沼气造价便宜,特别是能冬季取暖,是沼气所做不到的,同时也适合于现在农村生活习惯,不用集中管理收费。面向农村,实实在在的解决农民用能的问题,才能带来能源系统和环保系统的整体效益。建立试验点,宜采取和建沼气试验点相同的方案进行,即拿一部分资金,农民自筹一部分资金的办法进行。

  五、结论

  综上所述,目前,全省生物质颗粒燃料开发利用尚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生产企业规模小,产品的生产成本高,尚不能作为替代能源与常规能源进行竞争。因此,我省应该加大新能源开发利用力度,从资金、技术、电价、税收等方面制定一系列扶持政策,降低生物质颗粒燃料的成本,使其与水源热泵技术、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一道,作为我省能源结构中的重要补充方式,逐步解决我国炉燃煤污染问题,提升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

  各级应针对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从新农村建设方向,下拨资金,建立示范村 ,在各城镇和市区大力推广环保的生物质颗粒燃料。